城市积水监测系统校准

分类:操作指南更新时间:2026-10-20

1.目的

规范城市积水监测系统的校准操作流程,确保液位、视频及报警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,为城市防洪排涝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。

2.适用范围

适用于城市道路、下穿桥、隧道、低洼片区等场景安装的固定式积水监测终端,包含超声波液位计、压力式液位计、电子水尺及配套的遥测终端机(RTU)。

3.校准依据

GB/T11828.1《水位测量仪器第1部分:浮子式水位计》

SL384《水位监测仪器通用技术条件》

JJG971《液位计检定规程》

CJJ122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》(积水限值相关条款)

4.校准环境条件

现场环境:天气晴好,无降雨,无积水。

温度:-10℃~40℃。

湿度:≤85%RH。

供电:市电220V±10%或太阳能蓄电池电压在正常范围内。

通信:4G/5G或有线网络信号强度正常,数据传输通畅。

5.校准前准备

检查监测终端立杆基础是否沉降,设备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。

检查传感器探头表面是否清洁,无淤泥、杂物附着。

检查遥测终端机指示灯状态,确认设备处于正常工作模式。

准备标准设备:

标准钢卷尺(精度Ⅰ级,量程≥5m)。

高精度手持式超声波测距仪(精度±1mm)。

标准液位标定杆(刻度精度±1mm)。

标准量块或标定专用测高块。

万用表(用于检查供电及信号输出)。

6.校准项目及方法

6.1零点基准校准

清除监测点周围的积水,确保地面干燥。

将标准液位标定杆垂直立于传感器正下方,零点端与地面接触。

读取传感器显示值(或RTU采集值)H

0


。

若H

0


不为零,进入设备设置菜单进行零点偏移修正,直至显示值与标准杆零点一致。

重复3次,零点误差应≤±5mm。

6.2传感器示值误差校准

分段校准:分别在1/4量程、1/2量程、3/4量程及满量程处设置校准点。

标准值获取:使用标准钢卷尺或标定杆,从地面基准点向上量取设定高度,标记在立杆或参照物上。

读数比对:

将标准液位标定杆垫高至第一校准点高度,调整传感器位置或模拟液面至此高度。

同时记录标准高度值Hs

和监测终端显示值Hm。

误差计算:各点示值误差δ=Hm−Hs。

合格指标:各点绝对误差均不得超过±10mm,且全程示值变动性不超过±3mm。

6.3报警阈值校准

在系统软件平台设置积水报警阈值(如警戒水位30cm,危险水位50cm)。

使用标准标定杆模拟水位上升,当达到30cm阈值时,观察系统是否触发一级报警(通常为黄色警示)。

继续提升至50cm,观察是否触发二级报警(通常为红色警示及短信推送)。

报警触发时的实际水位与设定阈值的偏差应≤±10mm。

检查现场声光报警器(如有)是否同步启动。

6.4数据传输与供电校准

数据一致性:对比现场RTU存储数据与远程监控中心平台接收数据,数据丢包率应≤0.1%,数据刷新间隔应符合设定要求(通常为5~15分钟)。

电压监测:模拟市电断电(断开市电输入),检查设备是否自动切换至蓄电池供电,并上报断电告警信息。蓄电池电压应维持在设备正常工作范围内(通常DC12V±15%)。

摄像头联动:触发报警时,检查配套摄像头是否自动抓拍图片或切换视频流,图像清晰度应满足识别积水标尺的要求。

6.5现场环境适应性检查

检查立杆防雷接地装置,接地电阻应≤10Ω。

检查设备机箱密封条,合上箱门后应达到IP65防护等级要求,内部无进水痕迹。

清理超声波传感器下方的遮挡物,确保声波发射路径无障碍。

7.校准结果处理

合格:所有校准项目达标,填写《城市积水监测系统校准记录表》,出具校准合格报告,并在设备上张贴二维码或合格证标签。

不合格:若传感器误差超差或通信中断,需进行清洁维护、参数重置或更换硬件。修复后必须重新进行全项校准。

校准记录应包含:站点编号、地理位置、校准前数据、校准后数据、调整内容及操作人员签字。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。

8.校准周期

常规情况下,每12个月进行一次现场全面校准。

以下情况应立即安排校准:

汛期前(每年4-5月)必须进行预防性校准。

遭遇特大暴雨或洪水淹没设备后。

因施工建设导致地面标高发生改变的区域。

监控系统显示数据长时间无变化或跳变异常。

9.注意事项

校准作业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,作业人员需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。

在机动车道作业时,需遵守交通规则,确保人身安全。

校准用的标准钢卷尺需定期进行量值溯源,确保在有效期内。

若使用压力式液位计,校准前需确保导气管畅通,并进行大气压力补偿设置。

校准结束后,务必清理现场遗留的工具和包装物,恢复设备箱门的锁闭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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