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会出现荒漠化?
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对荒漠化的概念作了这样的定义:荒漠化是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等因素,使干旱、半干旱和具有干旱灾害的半湿润地区的土地发生了退化。
我国荒漠化形势十分严峻,其原因既有自然因素,也有人为因素。 自然因素主要是受气候条件的影响。当气候变干时,荒漠化就发展;气候变湿润时,荒漠化就逆转。异常的气候条件,特别是严重的干旱条件,容易造成植被退化,风蚀加快,促使荒漠化加剧。 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变异只是为荒漠化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,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;而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,使得土地承受的压力过重,过度开垦、过度放牧、乱砍滥伐和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等使土地严重退化,激发和加速了荒漠化的进程。
在荒漠化相对集中的西部地区,曾有大量草地和林地被开垦为耕地。由于该区属干旱、半干旱地区,草地和林地被开垦为耕地后,在农闲季节土壤失去了植被的保护,造成耕地沙化面积不断扩大。在西北等干旱地区,过度放牧造成了对草地地表的过度践踏,草原地表土壤结 构破坏严重,经风吹蚀,形成荒漠化。草原鼠害、不合理的中药材挖采也破坏了草场,加速沙化。树木的过度砍伐致使林木锐减,砍伐后的土地开始沙化。水资源短缺矛盾加剧,对地下水的持续超采利用,导致地下水水位不断下降,直接引起地表植被衰亡,土地沙化加快。 土地荒漠化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它是脆弱的生态环境和人类不合理经济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。
